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供应商评价委员会简介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》(国发【2018】3号)精神,中国核能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结合核能行业发展需要和有关会员单位建议,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核集团)、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)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)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能集团)的大力支持与全面参与下,以加强供应商信息、评价资源和成果共享,提升工作效率,减轻企业负担,构建行业诚信体系为目标,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和平台优势,建立核能行业供应商评价体系,开展核能行业合格供应商评价和供应商信用工作。核能行业供应商评价的原则是“统一协调、优势互补、动态管控、资源共享”。

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供应商评价委员会(以下简称供评委)是供应商评价体系建设和评价活动的指导机构,由协会、中核集团、中广核集团、国家电投集团、华能集团及相关核电建设营运单位等组成。供评委主要负责制定、发布核能行业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制度,批准核能行业供应商评价相关工作规则和实施程序,授权、指导、监督执行机构及评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,确定评价人员的资格要求、审定供应商评价结果,批准、发布《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核能行业合格供应商名录》(以下简称行业名录)、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、不良行为供应商清单等各类信息,并处理供应商评价活动中的申、投诉。

供评委办公室为供评执行机构,主要负责组织起草核能行业供应商评价相关工作规则和实施程序;负责评审专家队伍组建与管理;负责行业名录、信用评价结果及各类名单的发布、日常管理及供应商动态管理。

评审(评价)机构主要负责编制核能行业供应商评价相关文件;协助执行机构组建、培训、管理评价专家队伍;组织实施评价活动、形成评价结果报供评委批准。

评审组由评审(评价)机构组建,负责实施对供应商的评价活动。评审员主要来自中核集团、中广核集团、国家电投集团、华能集团及其成员单位,还包括行业内的权威专家、专业机构人员等。为确保供应商评审员的能力持续满足供应商评价工作需要,评审员实行注册管理制度,进行统一的培训、考试、能力评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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